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8-15 09:12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农信联社、农商银行:

2017年度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于7月7日起开始受理,为确保福建农信(含农信社、农商银行,下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持续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建农信自2007年在漳浦联社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已有十周年。福建农信助学贷款凭借“点多、面广、服务好”的地缘、人缘优势,在各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经过全体福建农信同仁的共同努力,连续多年在省内保持该项业务三个“第一”,即第一家助学贷款全覆盖的金融机构、贷款学生人数第一位、市场份额第一位,深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截至2016年末,福建农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授信金额达33.1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1.22亿元,现有贷款余额近15亿元,惠及超14万名大学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持续保持与福建农信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政策宣传、手续办理、网络审核等方面与当地农信经办行社主动沟通、无缝衔接,及时受理每位符合条件的困难学子的贷款申请,提升效率,做到不拖延、不推诿。

福建农信经办行社应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升到践行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的高度,确实解决困难学子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为打造更友好、更高效、更便捷的操作平台,福建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已于近期全面优化升级,系统第一阶段于7月6日上线。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及当地农信经办行社应积极做好系统的转培训工作,确保各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员和福建农信经办行社客户经理按以下要求熟练掌握新系统操作步骤及流程: 

一是对接预申请学生数据。今年起,福建农信已对接省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实现数据的批量开户,已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再次在福建农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注册,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可通过系统对预申请的学生进行批量审批。

二是精简续贷流程。今年福建农信首创续贷精简模式,续贷时行社根据学生提交情况进行审批,无需再次经过当地资助中心审核,只需经过高校确认后即可放款。

三是规范放款操作。为避免高校账务核对困难,规范放款操作,升级后的福建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已将“放款通知书”按“姓名,身份证号码,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序进行备注,经办行社务必要求柜面人员汇款时按“放款通知书”备注顺序填写。今年放款时间统一规定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贷款学生花名册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加盖公章反馈给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行社客户经理务必按此要求执行。

(三)加强对接,通力合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业务量较大、受理集中等情况,为减轻资助中心工作压力,福建农信将在业务受理高峰期派工作人员进驻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协助受理(见附件)。经办行社应与市、县(区)教育局应提前做好派驻人员进驻、对接、协调工作,及时做好学生受理审核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2017年暑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组织学生宣传员回生源地走村入户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该活动宣传费用由福建农信独家承担。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根据《关于做好“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安排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23号),做好学生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安排。福建农信经办行社应积极配合,派员协助参与,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折页、现场座谈等多种渠道,使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附件:2017年福建农信拟派驻学生资助中心人员名单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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