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预申请毕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16:02

闽考院自〔201711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服务。经研究,从2017年开始,我省实行自学考试考生网络预申请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毕业生网络申请

1. 自学考试毕业生预申请系统

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毕业预申请”,登入“福建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平台――选择“毕业生预申请”系统申请预毕业(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预申请毕业操作手册”)。

2.考生毕业预申请时间

考生毕业预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统考成绩公布时间同步,上半年5月份中下旬,下半年11月份中下旬,预申请系统关闭时间为现场确认截止日。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

二、预毕业生现场确认

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入系统进行预申请毕业后,在毕业生现场确认期间(当次考试统考成绩公布时间延后35天)到所属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到所属主考院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生材料(需提交的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确认。

三、各级申请点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和技术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做好技术调试、业务改进等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做好预毕业生现场确认及材料初审工作。

2017年开始所有预毕业生必须使用该系统申请毕业,其他申请方式不予接收受理。为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各级自考办应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相关政策宣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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