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中〔2016〕5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现将《三明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中招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
1.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包括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成绩,满分570分。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理化生实验、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等前提条件。
(三)录取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档案资料: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提前批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
(一)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划出辖区内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作为初中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保送生”名额各45名,录取办法同往年。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和各县(市)一中,必须在5月底前将名单和经学生、家长确认后的保送协议书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和审核。
(二)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办法
三明一中招收“学科特长生”100名,三明二中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55名、招收“学科特长生”50名,三明九中招收“宏志班”学生50名、招收美术“特长生”100名、招收“北外中意国际班”学生50名。沙县一中招收“中美课程实验班”学生50名,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90名。三明市少林文武学校招收武术“特长生”50名。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学科特长生”面向全市十个县(市)招生,其余招生均面向全市十二个县(市、区)。
各县(市、区)考生,除被录取各县(市)一中的“保送生”外,在市中招办规定时间内,参加上述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参与此批次自主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学科特长生”在同一个县(市)招生人数分别不得超过15名、6名。
(三)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等级+分数”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同批次首志愿优先原则。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同城化区域中招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报考第二栏志愿、第三栏志愿的考生分别降低投档总分3分、6分后,同第一栏志愿一并投档切线录取。
5.同城化区域招生。三明一中、三明二中的统招生,按户籍分别招收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沙县一中、永安一中招生办法不变。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定向生”比例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左右,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定向生”名额按辖区内初中学校学生数比例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后录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定向生”名额首先按区域分配到初中学校,如果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市中招办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布,两区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不受户籍限制,登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http://220.162.224.38:82/ks9.asp,重新补报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区户籍跨区就读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总分和不同的专业来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志愿填报
共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三大类填报志愿。九年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5月16日—21日进行,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在7月1日—5日进行。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
1.达标高中志愿。内设三栏,各县(市、区)考生可根据实际,填报1-3所达标高中。三元、梅列、沙县、永安考生,除必须按户籍所在地选择填报三明一中、二中、沙县一中、永安一中其中的1所外,还可以兼报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等学校中的2所。
2.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志愿。内设一栏,各县(市、区)考生可以填报1所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考生帐户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对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恢复原来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招生统筹。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和纪检监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县域内和跨县域的招生。要积极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高中职学校就读,跨县域生源统一纳入生源地招生人数统计。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颁招生计划,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需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应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发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招生。
(三)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2016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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