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4-03 17:59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明教中〔201433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现将《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

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省教育厅有关中考中招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分开进行,九年级报名时间为423-28日进行,八年级报名时间为54-10日进行,九年级志愿填报在525-31日进行。八年级报名网址为http://smjks.cn:1616/ks8.htm九年级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smjks.cn:1616/ks9.htm

(二)报名条件。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在三明就读的省内外户籍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

报名所需文本:

1.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三)考试。实行“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全市统考。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2.考试分值和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考试时间各60分钟。

3.考试方式: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安排见下表:

 

 

科目 午别

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六月二十日

8301030

300500

六月二十一日

8301030

300430

500600

六月二十二日

8301000

10301130

300-400

地理

430-530

生物

 

 

 

 

 

 

 

 

 

 

 

 

 

(四)考查。考查项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查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查办法同往年并于525日前结束。

(五)体育考试。项目设三项:

1.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I中选择一项进行考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政〔2013123号)精神,从2014年起,中长跑(男子1000、女子800)和游泳(100,不分泳姿),列为二选一必考项。游泳项目具体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另行下文通知。

2.选考项目:考生需参加项目Ⅱ中两项考试。2014年市中招办在项目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排球垫球等项目中,选取立定跳远作为每一位学生必考项目,学生要从项目Ⅱ其他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办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考务工作。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中招办编制的《三明市中考考务手册》规定执行。

(七)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分别按原始分的30%2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物理26-30分为A等级,21-25分为B等级,18-20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17-20分为A等级,14-16分为B等级,12-13分为C等级,11分(含11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一)录取条件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初中毕业学生一律参加中考(含保送生、自主招生等)。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良(含良)以上,理化生实验、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等前提条件。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保送生、定向生、统招生(含正常缴费生、择校生)依次进行

1.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一中划出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作为初中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县(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并将名单于6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保送生”名额各50名,录取办法同往年。

2.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定向生”比例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左右,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280人。

2)控制分值。“定向生”名额按辖区内初中学校学生数比例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正常缴费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后录取。农村学校“定向生”完不成任务的将名额调整给完成较好的农村学校,如再完不成的调整为统招名额。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闱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等级+分数”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闱人数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同城化区域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正常缴费生仍按户籍分别招收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择校生可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三元、梅列两区招生,按考生志愿录取。沙县一中、永安一中正常缴费生、择校生招生办法不变。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按考生志愿录取。

(四)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办法

三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学科“特长生”50,面向相关县()招生60(沙县13人、永安13人、大田18人、清流8人、明溪8)

三明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50, 面向相关县()招生60(尤溪19人、将乐9人、泰宁8人、建宁8人、宁化16)

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学生55名,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和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艺术高中国际班”学生计150(其中向初中“美术基地校”招收学生50)

面向全市招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实施,实行学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三、关于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按三类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批、达标学校择校批及一般普通高中批三批次志愿。

1.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批设三栏志愿。各县(市、区)考生可根据实际,填报1-3所达标高中, 按志愿顺序录取。

三元、梅列两区考生可以填报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中的3所,但三明一中和三明二中必须按户籍所在地填报其中的1所。

沙县考生可以填报沙县一中、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和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中的3所,但沙县一中和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不得兼报。

永安考生可以填报永安一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中的3所。

2.达标学校择校批设两栏志愿。各县(市、区)考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填报1-2所省达标高中的择校,按志愿顺序录取三元、梅列、沙县、永安考生可以填报各自正常缴费生志愿所列报考学校中的2所。

3.一般普通高中批设一栏志愿。各县(市、区)考生可以填报一所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20;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20。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总分和不同的专业来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2分照顾

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一等奖考生。科技创新大赛合作项目,仅取证书排名第一的予以加分,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因属集体合作项目,照顾加分最多不得超过2人(含2人),下同。

在初中阶段参加设区市级(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等12项,下同。

(二)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3分照顾

三明市区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

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比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以上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国家级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以及获省级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

(三)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5分照顾

梅列区、三元区农村户籍及其他县(市)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10分照顾

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五)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20分照顾

烈士子女。

(六)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其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除以上照顾政策外,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通过招生计划数的分配和招生结构的调整来推进改革,为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服务。对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县(市、区)和学校,市教育局在招生名额分配和政策上将给予更大倾斜。

(二)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各县(市、区)和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引导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报考、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通过专业调整调控招生,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学校就读。输送到市直属中职学校招生数按生源地统计,纳入各县(市、区)招生人数和招生任务统计。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颁招生计划,根据招生计划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择校生”不得突破正招生的20%民办普通高中需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应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发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招生。对违规跨设区市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四)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教育行政等部门对中招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违规招收初中毕业学生的行为。

附件:2014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2014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417

中考报名培训工作会议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423-28

九年级考生报名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54-10

八年级考生报名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525

1.市中考考务工作会议

2.发放档案袋、准考证、计划本、志愿表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52531

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各相关确认点

530622

1.中考命题

2.答题卡设计与印制

市中招办

656

1.报送中考试卷订单

2.向招生学校发招生录取地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招办

668

1.核对各县(市、区)考生信息,准考证生成

2.报送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条形码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616

1.审核注意录取考生名单

2.下午召开中考考务会议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617

派专车接运中考试卷、答题卡、条形码

各县(市、区)中招办

62022

1.中考

2.按时将试卷答题卡上送

市中招办

县(市、区)中招办

62326

答题卡扫描

市中招办

62730

网上阅卷

市中招办

714

中考数据处理

市中招办

75

发布文考成绩

市中招办

76-17

1.普高切线招生,向市招生办报送“普高录取新生名册”信息

2.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考生档案

3.部分五年制高职学校面试

4.整理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学生档案

市中招办

(市、区)中招办

725-30

各县(市、区)送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考生档案、考生志愿信息,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录取

县(市、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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