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市教育局招生办 时间:2022-10-25 10:41
 考生朋友:

大家好!

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示如下:

考生须于10月28日9:00-11月2日18:0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个人平台,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务必认真填写,仅填报一次,确认后不得更改),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要认真阅读《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须于考前2天内即11月3日及以后进行核酸检测。

考生赴考时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后,要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参加考试。

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10天返回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离开;要主动接种疫苗,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候考期间,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考生与他人之间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

      2.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附件1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请考生分别于10月19日-20日、10月26日-27日、10月31日-11月1日3次登录成招报名系统(http://ckcz.eeafj.cn/)填报《防疫信息申报表》(已提前短信通知)。

二、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建议于10月26日前回到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离开,从10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考生在平时出行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考前10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身体异常,应尽快就医。

三、考生须于10月28日9:00-11月2日18:00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试期间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避免迟到的同时,减少考点及周边人群聚集。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入口检测期间有身体发热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由考点医疗专家小组综合研判,可参加考试的,由专人引导,通过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并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将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后,由考场提供口罩,并全程佩戴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2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每间考场正前方配置挂钟,但仅作为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考试结束前15分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以主考室统一敲钟、打铃或播音为准。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依序放在桌面上,并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并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并等待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一、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十二、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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