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时间:2020-07-21 18:11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04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成绩程序

需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7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核成绩申请后,按每科目一表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核       科目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7月29日12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院普招处电子邮箱:ksypzc@mail.eeafj.cn

二、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8月1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核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我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认真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并对填写内容(含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表格上予以签字确认。

 

附件:1.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