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省学位办每年评选公布一批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较好地激励了我省研究生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和学术研究能力,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二、《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
规范学位授予单位论文推荐工作程序,比如推荐前需要经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且进行网络公示;进一步明确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以及异议申诉的具体流程。
(二)质量优先。
(三)规范管理。坚持规范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单位初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布的流程组织与实施;明确表彰奖励的流程及结果应用的范围;说明异议申诉的处理主体和流程。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组织与实施、奖励与监管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组织与实施。
第三部分:奖励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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