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1〕28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学科类校外培训因涉及重大民生,应坚持公益属性,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应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44号令);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
(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1〕592号)。
三、制定过程
(一)启动定价程序。
(二)开展成本调查。
(三)开展家庭承受能力调查。
(四)拟定定价方案。
(五)充分征求意见。
(六)出台收费标准。
四、重点内容说明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不属于学科类范围。
(二)文件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三明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须按照明发改价格〔2021〕288号文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收取培训费。
(三)收费标准如何执行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按照班型类别,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根据机构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浮动最高幅度为10%,下浮不限。标准课时时长为每课时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致的,可按照比例折算。如5人小班制,每次课90分钟(2课时),每次课基准收费标准为80元,上浮后不得超过88元。
(四)收费行为如何规范
1.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培训机构不得实施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