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精神,近期,尤溪县开展第一轮第三批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本次共对城区和乡镇15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本次督导评估由县教育局督导股组织实施,成员由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督学担任,共分3个评估小组。各评估组分赴受评园,通过访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方面进行督导评估。各评估组成员分工明确,依据《尤溪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督评工作,督导评估结束后,督查组将综合各方面反馈意见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并下发到相关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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