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 培养综合素质--大田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11月份督导行动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科 时间:2020-12-03 16:32

  近几年来,大田县各中小学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中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闽教督〔2010〕13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2020年11月9日起,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分别到全县各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本次督导主题是“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各位责任督学通过推门听课、查看学生作业、学生课间操、眼保健操、阳光体育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和教师、家长、学生访谈,了解学生学习、课业负担、体质监测、视力保护、阅读习惯等方面的情况。督学对目前学校在办学“五规范”和学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落实情况在进行认真的核查。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部署,我省从今年起实施《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大田县被抽到语文、数学、英语科的质量监测也在11月份进行,督学们对监测的准备情况深入到各学校现场指导、检查、验收。近年来,国家对学生全面发展更加重视,义务教育质量通过不同学科的监测,帮助我们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准确掌握国家课程标准执行和落实情况 ,为教育教学改进和质量提升提供着力点,助力教育决策与教育教学的改进。 

  本次督导对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三明市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落实进行督促和推进,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树立了老师、学生“健康第一”的新理念,加强了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 

  下一步,大田县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扭转唯分数、唯升学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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