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及早发现、及时整改、有效化解、妥善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把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校园及周边安全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保障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11月21日至24日,在明溪县校园周边办组织下,县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文旅局、住建局(城监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督导服务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督导服务行动。
督导服务组一行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就学校“三防”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食品卫生安全、危化品管理、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健康安全,电力设施设备以及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卫生防疫和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养成等重点领域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服务。对督导服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向学校反馈,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和发挥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在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的同时,为“创建平安明溪,建设平安学校”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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