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上,郑昌洋代表学校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枫院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高一(2)班黄昌奕同学为陈枫院长佩戴校徽。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枫院长为我校捐赠法治书籍。
会上,刘若嘉书记感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三明教育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他指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园法治共建活动中,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落实“法治共建”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三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四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此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教育局开展法治共建活动,将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免受各类侵害,积极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陈枫院长以《与法“童”行,守护“未”来》为主题,为广大师生和家长们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课堂上,陈枫院长从“如何理解法律与法治的内涵”“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法治精神”“我们如何与法同行”等方面进行了讲授。
郑昌洋校长代表学校感谢陈枫院长为全体师生带来的精彩讲座。郑校长强调:此次活动可谓是学校法治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三明一中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相信,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三明市教育工委的有力领导和广大家长的鼎力配合下,我们定能不断完善观念同向、履职尽责、实施同力的家校社合力育人体系,三明一中这片热土必然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教育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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