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消防副校长”,聘任期限为2年,主要有以下职责:
1.参加学校消防工作会议,协同学校研究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进行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教职工消防安全职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工作。
3.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
4.指导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依照规定协助学校督促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指导学校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并配以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落实好日常巡查登记制度。
6.每年对学校主动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教师和职工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7.通过参观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基地,做好“开学第一课”、“夏令营”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协助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教育活动。
8.参与学校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并协调属地消防救援站(队),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演练。
9.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其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整治,为学校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外部环境。
10.协助学校加强师生家庭消防安全教育提示,逐步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消防“四位一体”教育宣传工作机制。
据悉,聘任“消防副校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效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师幼消防安全意识,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幼逃生自救能力以及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校园安全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任重道远,三明市实验幼儿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记心间,防患于未然,为全体师幼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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