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0-09-18 16:23

明教办职成〔20209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性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92号)要求,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指导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对本校“双师型”教师每年认定一次。2019年,我市在各校认定的基础上,已审核通过认定了一批,并已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为做好今年我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请各校认真对照省《指导性标准》,精心做好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于2020102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高等与职业成人教育科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联系人:陈丽榕,电话:8280719

 

   附件:1.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性

           标准(试行)

         2.2020年三明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

          情况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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