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教人〔2020〕1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闽教师〔2020〕15号)精神,我局设立“三明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执行办公室”(简称“市工程办”),挂靠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工程办下设培训管理组、培训实施组,分别负责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培训管理组
组 长:何正润 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成 员:姜仕清 三明市教育局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李宜韬 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林 健 三明市教育局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吴长才 三明市教育局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工作分工:负责全市“提升工程2.0”的统筹协调、过程管理和宏观指导,结合全市中小学实际情况制订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负责培训工作中的技术指导。
联系电话:8232937,电子邮箱:jyglxxzx@163.com
二、培训实施组
组 长:林启福 三明教育学院副院长
成 员:罗柏生 三明教育学院培训处副主任
王红宝 三明教育学院培训处副主任
林 峰 三明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与社区教育处主任
李正富 三明教育学院培训处
工作分工:负责“提升工程2.0”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组建培训团队,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承担对市直中小学教师的指导,特别是对校本研修的指导;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制订本地网络研修和教学实践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将教研与培训过程相结合,帮助教师解决应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工作;承担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推广应用成果,培训绩效评估等任务。
联系电话:8252944,电子邮箱:smjyxyszpxc@163.com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于9月30日前成立本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执行办公室,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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