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中〔2020〕62号
永安、大田、宁化、沙县(市)教育局,三明一中、三明二中: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5号),以及三明市近三年参加全国高中学生数、理、化、生、信息联赛福建赛区获奖情况,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0年我市“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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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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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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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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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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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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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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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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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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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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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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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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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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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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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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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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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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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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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报送
有关县(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须根据奖励原则和分配的名额,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获奖候选学生,原则上候选学生各学科学习成绩总体上均须达到优良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五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9日前(登记表WORD文档同时以邮件上报,邮箱:zjk8222735@163.com,文件名统一为“ XX中学庄采芳奖学金候选学生XXX登记表”)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
2.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