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评选表彰202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0-05-29 17:19

明教人〔202061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闽人社表彰〔20208通知精神,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使每位教职工明确评选范围对象、基本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程序和要求、申报材料等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

二、2020年全省共推荐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850名,其中分配我市推荐名额62名,现根据各县(市、区)教职工的实际情况下达我市推荐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本次我市下达给城区的推荐名额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边远乡村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承担援藏、援疆、援宁等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在本次推荐优秀人选中,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重点关注乡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优秀人选,并应有民办学校的代表。各县(市、区)推荐的乡村(乡村范围由设区市界定)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30%以上。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征求当地干部管理、纪检监察、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于525日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一式3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一式3份,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含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式3份,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同时,附300字以内简要事迹)一式3份,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要内容准确、突出业绩。报送上述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六、市直属各学校(单位)可推荐一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由市教育局进行差额推荐。下达给各县(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额为等额指标。

联系人:饶丽婷,联系电话:82229548241272(传真)

邮 箱:smjyrsk@163.com

 

附件: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三明市教育局  

2020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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