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1402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1-04-08 08:40
  明教办函〔20218

答复类别: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我市校外“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1402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总结经验,协同推进“1+N”四点半学校工作。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四点半学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扩大“四点半学校”受益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专题会议的纪要》(〔202049号)、《三明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教初〔201935号)精神,认真总结校内课后托管工作经验,继续协同推进“1+N四点半学校”工作,帮助部分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孩子难、放学后无人看护、课后放任等问题。目前,我市共有65所小学开展校内“四点半学校”工作,自愿参加服务学生24649人,参与教职工1624人,基本实现市区中心城区小学和12个县(市、区)试点全覆盖。

二、协同监管,促进校外托管机构有序经营和发展。在校外托管机构目前尚未明确其性质和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我们将协同职能部门借鉴外地区的经验做法,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监管办法,明确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明确审批部门,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运营。目前,根据各地教育部门提供的数据,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配合各地相关职能部门摸底排查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354家,对245家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检查,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规范要求。

三、加大宣传,增强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委会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家长正确选择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校外托餐机构。

 

领导署名:涂林

联 系 人:余锦明

联系电话:8249952

 

 

三明市教育局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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