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21-04-27 08:44

   一、成绩复查程序

  对本人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28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如丢失的,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到报考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21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前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复查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查后,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申请成绩复查时,考生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4月26日

  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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