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招生办 时间:2020-11-23 11:48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确保2020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今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

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学校处理”的录取工作机制。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成绩达到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认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招生政策,对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批,并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

(二)工作要求

1.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成人高考网上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坚决贯彻“六公开、六不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录取工作平稳、公平、公正。

2.招生院校应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招,提高服务意识。要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出发,制定本校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录取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保证网络安全。

3.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网上录取的工作程序投档,院校通过计算机网络的院校端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在网上进行提交录检、退档和录取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4.招生院校接到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做好阅档、审录、退档、上传考生电子档案等各项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时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招生院校,省教育考试院经沟通,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院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该招生院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作为院校招生录取联络员(联络人员名单、联络方式及其他相关通知信息,在每批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天,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及时向招生院校发布,请有关院校注意浏览,网址: www.eeafj.cn/syyxfw)。录取联络员职责是负责与招生院校进行工作联系,提醒院校及时下载和上传数据,传达院校录取期间有关要求,为院校招生录取做好服务工作。

6.招生院校应切实保护第一志愿考生的权益,不得无故退掉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而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招生院校在录取阶段不得随意变更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并已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调剂工作须统一“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操作,计划调剂联系电话:0591-86215661,传真:0591-87822571。

7.录取过程中,由于网络传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与招生院校协商,积极稳妥解决。网络技术及投档信息管理等支持电话:0591-87806942,传真:0591-87806943。

8.招生院校新生录取名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录取专用章(以下简称录取专用章)”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寄达招生院校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新生录取资料。

9.新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请各院校录取结束后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ckcz.eeafj.cn/pages/webService/index.jsp)下载新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电子文档,不寄送纸质材料。

10.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录取

(一)录取政策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4号)规定执行。

(二)录取时间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从11月30日正式开始,12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30日至12月4日为专升本院校录取;11月30日为高起本院校录取;12月1日至4日为高起专院校录取。

2.12月5日9:00至6日18:00为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求志愿。

3.12月7日至15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在征求志愿填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及考生账号密码查询重置工作。

、监督电话

录取工作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开通监督电话:0591-86215628。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11月1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